王占启,济南资深婚姻律师,现执业于山东求知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直系血亲是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包括已身从出的的直系长辈血亲和从已身所出的直系晚辈血亲。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旁系血亲是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非直系血亲而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
例如,自己与兄弟姐妹及其伯叔姑、姨舅之间就属旁系血亲。
三代旁系血亲
上图以自己为中心,所列血亲均在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范围之内上图以自己为中心,所列血亲均在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范围之内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 这里的三代是从自己开始计算为一代的三代。即以已身为一代,从已身往上数,父母为二代,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三代。
依此类推,据此,可将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范围列举如下:
、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表兄弟姐妹和堂兄弟姐妹。即自己和父母的兄弟姐妹的孩子不能结婚。
、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甥。即男性不能和兄弟姐妹的女儿结婚;女性不能和兄弟姐妹的儿子结婚。反过来就是不能和父母的亲兄弟姐妹结婚。
针对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章第七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2012年2月,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的《公务员回避规定》规定:
公务员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2010年1月,国家最新发布《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政府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若与供应商有三代血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1、结婚一定要办喜事吗
办喜事只是民间的一种风俗,不是结婚的必备条件!相反,只办了结婚典礼而没有去办结婚证,在法律意义上不算结婚!
《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定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因此夫妻关系的确立从取得结婚证时算起,男女双方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即确立了夫妻关系,而是否办理结婚典礼,对夫妻关系的存在没有任何影响。
2、怎么办理结婚登记
按照申请→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流程办理。
受理申请的条件:
①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③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④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
⑤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⑥双方自愿结婚;
⑦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⑧当事人持有相关规定的证件。
需要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①常住户口簿;②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