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离婚,投在股市里的钱也该平均分配。"
"那钱……不能分……钱,全是单位的。"
"既然是离婚,投在股市里的钱也该平均分配。"法庭上,妻子的一句话让丈夫张某结巴起来,"那钱……不能分。"法官问其原因,张某沉默许久,道出的原因竟是,"钱,全是单位的。"7月22日,大同市矿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由离婚官司牵出的挪用公款案,一男子因离婚官司中的一句"证词",暴露了自己"贪赃"的行为。
张某今年49岁,在大同某电厂项目部当书记,平日里因在单位里工作业绩不错,单位同事对他口碑一直挺好。今年年初,张某与妻子的感情出现了危机,两人商量后决定离婚。"我们两人都觉得对彼此已经没什么感情了,现在阻碍离婚的唯一问题,就是婚后财产该怎么分。"因为在分配家里的财产上无法达成共识,张某与妻子以财产纠纷的名义,来到法院办理诉讼离婚。
在离婚官司庭审中,因有法官出面调解,张某和妻子"各抒己见"后,双方分割财产的过程还算顺利。但在房产、婚后存款都达成分配协议后,张某妻子提出"合理分配家里投在股市里的几万元钱"的要求,张某就是不同意,"其他家里的财产都能分,但股市里的钱就是不能分!""股市里的钱,属于婚后夫妻的共同财产,你若是不同意分,就需要陈述正当的理由。""他就是想独吞股市里的钱,这钱我必须和他分!"在法官和张某的妻子再三追问原因后,沉默许久的张某,终于支支吾吾地道出实情:"家里炒股的钱,全是从单位拿的,是公款。"
张某此语一出,法庭上顿时一片哗然。
庭审当天下午,便有旁听群众向大同市矿区检察院拨打电话举报张某挪用公款的情况。接到举报后,检察机关立刻联系法院着手调查此事,除了调取张某和他妻子的离婚庭审记录材料,检察机关还派专人迅速组织力量侦破此案。
经过询问调查,张某如实交代了挪用公款的事实。2008年,因单位有员工出现了工伤,作为项目部书记的张某便向单位借款8万元,为工伤人员交付住院押金。工伤人员治愈出院后,张某将医保报销后的6万余元偷偷装进了自己腰包,"那段时间,股市不错,我就把钱全买了股票。"张某称,对于挪用公款的事情,他谁都没告诉,要不是法官和妻子一直追问,他一时心慌"口误",这个秘密他就打算一直保守下去。
目前,被挪用的公款已被追回,张某也因涉嫌挪用公款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